驻马店多家幼儿园校车涉嫌违法被罚了!
近日,驻马店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发区教育局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辖区各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驻马店多家幼儿园被点名通报!
以上均被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并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张楼阳光幼儿园使用小型汽车接送学生,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处以罚款10000元。
希望其他幼儿园以此为戒,依法依规使用校车对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一定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为确保校园安全,9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对全市8县2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比较而言,在被督查的48所学校食堂中,确山一高(新校区)、驻马店市实验中学、确山县新安店镇初级中学、平舆县实验中学、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二分园等5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相对较好,予以通报表扬;
汝南县清华园学校、汝南县第一幼儿园、平舆县金苗苗学校、平舆县第二初级中学、正阳县名人学校、正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上蔡县百尺乡汇佳双语学校、确山县顺山店中山幼儿园、遂平县金娃娃幼儿园、驿城区水屯镇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相对较差,予以通报批评。
(一)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依然不够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然未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然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成为一纸空文。
(二)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较差。个别学校食堂“五防”设施不完善,食堂操作间、库房墙壁霉变,有的学校餐厅内有麻雀。
(三)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存在食品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操作间地面积水较多、生熟食品混放、案板或刀具没有实行色标管理、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此次联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通报》中要求:
一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督促相关学校立即行动,彻底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各县区要举一反三,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整改、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
二要夯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专题约谈、以会代训等方式,夯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改变一些学校将食堂“一包了之”、只收费不管理的不正常局面。
三要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落实学校食堂“四件事”为抓手,切实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行为,以规范保安全充气帐篷。对未完成学校食堂“四件事”的,各县区要进行重点监管,月月检查、月月抽检、公开
市监局副局长强调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守峰强调,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把学校食堂作为餐饮监管的第一重点,盯死看牢,对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严管重罚,以重罚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努力把学校食堂打造成全市管理最严格、饮食最安全的地方捆包机,让学生家长满意、让社会各界放心。